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其中,东莞法院的《府院联动促历史遗留问题实质化解——曾某等诉东莞市某街道办事处继续履行拆迁补偿协议案》入选。

本次发布的案例,涵盖行政处罚、行政协议、拆迁补偿、工伤保险资格认定等多个类别的行政行为,彰显广东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做好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工作。去年,3669件一审行政案件以调解或原告申请撤诉方式结案。
近年来,广东法院加大行政纠纷实质化解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省市区(镇)三级府院协同联调机制,指导各地建立市级行政调解中心、区级调解工作站,让群众就近就地实质解纷,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截至2025年上半年,全省共成立103个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累计成功化解4万件行政争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回应人民群众最迫切、最现实的解纷需求。
府院联动促历史遗留问题实质化解
——曾某等诉东莞市某街道办事处继续履行拆迁补偿协议案
基本案情2007年,东莞市某街道办事处与包括曾某在内的某花园小区二百余名业主分别签订《城市拆迁补偿协议书》,就扩建学校规划达成产权调换(补偿)协议,曾某等业主同意街道办事处拆除原旧址房屋,在新址对业主予以房屋产权置换,街道办事处负责为业主办理新址房屋的房产证。后因新址所在地块为集体土地,尚未完善相关用地审批、规划报建等手续,且施工资料缺失,造成包括曾某在内的该项目二百多名业主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成为历史遗留问题。2024年,曾某等十九名业主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某街道办事处继续履行拆迁补偿协议,为其办理不动产权证。
争议化解情况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查明案件症结焦点后,多次召集业主代表与东莞市某街道办事处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面对面沟通和协调。在法院积极组织和推动下,成立了“某街道安置小区办证工作领导小组”。因新址地块为跨镇街的邻镇管辖土地,邻镇政府将该小区办证问题列入了重大事项报告。法院与业主代表、街道办、邻镇政府、新址所在村集体等多方磋商协调,向各行政机关了解办证所需的征地、供地、办理国有土地证、报建、竣工验收、办理不动产权证等手续流程,拟定了工作推进时间表。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新的《协议书》,约定了办证期限。十九名业主均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该案和解结案。其他业主亦明确表示放弃诉讼意愿。据悉,目前新址地块已获得广东省人民政府征地批复,办证进度加速进行。
代表评语
黄玉连
省人大代表
东莞市塘厦镇凤凰岗社区党支部委员、居委会委员、妇联主席
东莞法院在化解涉二百余户业主与街道办拆迁补偿协议纠纷中,面对持续十余年的跨镇街历史遗留问题,精准聚焦当事人“办证难”的实质诉求,积极贯彻“如我在诉”司法理念。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带动跨区域多部门协同攻坚。通过有效沟通协调,实际制定计划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障碍,督促行政机关加快办证审批手续,最终促成和解协议签订,成功实现一揽子化解群体性行政争议。此案避免了群访群诉风险,及时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有力推动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法院以实质性解纷的高效作为,为化解同类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可复制的“广东范例”,成效卓著,值得高度肯定。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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